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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法学方向)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费:5.5万

学制:2年

方式:周末班

地点:上海

一、学校介绍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在圣约翰大学旧址成立华东政法学院。1958年,学校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被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第二次复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是上海市管理的高校。现任党委书记曹文泽教授,校长叶青教授。


二、课程介绍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通知精神和上海市学位办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充实和提高各行业在职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素质,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对法学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开设法学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三、课程设置

公共课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3、英语
学位课 1、法理学  2、民法总论  3、公司法   4、知识产权法    5、债权法(合同法、侵权行为法)
专业课 1、物权法         2、亲属法与继承法     3、合同法    4、劳动法         5、企业并购法6、竞争法与破产法      7、刑法学         8、宪法学             9、中国法制史
特色讲座(每学期根据最新热点话题订立题目) 包括论文写作、专业理论讲座及经济热点分析


四、授课师资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课程均由华东政法大学资深专家、教授、副教授主讲。


五、学习费用

学费55000元/2年。


六、学习安排

1、学 制:两年,共四学期;

2、时间:周末上课,每月1次(2天)课程学习,1次(半天)高端讲座;另外开放网络课程平台,方便灵活重复学

3、学习地点:华东政法大学


七、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

2、大专及以上学历,旨在提高本人专业素质和学历层次的社会在职人士均可报名参加。


八、所需材料

本人毕业(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填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


九、学位授予

1、参加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修满规定的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由华东政法大学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研究生办公室规定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单科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开具单科成绩证明。

2、获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的学员,凡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按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和华东政法大学相关规定办理。符合条件者,由华东政法大学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十、联系方式

咨询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13391639364(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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