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1-25
来源:LujSnC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博士及硕士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过程管理,强化答辩环节的质量控制,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保2021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资格审核工作
各培养单位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对今年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进行答辩资格初审,成绩不全、没有如期完成开题报告、未通过学科综合考试考核、预答辩未通过以及没有达到科研要求的学生均不允许申请答辩。
1、审查内容
博士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审核内容包括:课程成绩、学科综合考试、开题报告、学年论文、科研成果。硕士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审核内容包括:课程成绩、实习报告、开题报告,硕士学位的科研成果审核按各培养单位要求执行。
2、审查工作安排
博士研究生的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初审,研究生院负责终审。
硕士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审核工作由培养单位完成,各培养单位须如实填写《2021年学术硕士论文答辩审核汇总表(答辩前)》(见附件1表1)、《2021年专业硕士论文答辩审核汇总表(答辩前)》(见附件2表1),可以表中的样例行(标黄)作为参考,完成后请将样例行删掉。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请分别填写,表中的实习地点和实习成绩要按照《实习报告》如实填写,实习地点只需具体到省份(直辖市、自治区)即可,如有两个以上实习地点的,由学院审核后择一填写;专业硕士中的单证双证不用分sheet,顺序填写在一起,先双证后单证,此外,专业硕士中在职学习的学生无实习证明,在实习报告的“地点”栏填“无”, 单证专业硕士在此栏标注“单证”;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电子版发送至学位办邮箱:xwb9076@cufe.edu.cn。研究生院以各培养单位报送的材料为依据,对答辩资格审核材料进行抽检。
自本年度起,学校层面对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答辩无科研成果要求,如培养单位有科研成果要求的,需满足所在培养单位要求后方可申请答辩;科研成果不符合答辩要求的,可申请延期审核,但最迟延长至答辩前;博士科研成果为导师组合作发表的须附指导教师书面认可材料。
各培养单位应于2021年2月26日(周五)前将本单位所有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名单、《2021年学术硕士论文答辩审核汇总表(答辩前)》、《2021年专业硕士论文答辩审核汇总表(答辩前)》统一报学位办。
3、答辩前材料报送
博士研究生报送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成绩单(一式两份)、学科综合考试报告书(审核表)、开题报告书(审核表)。
3秒在线预约报名
在职研究生、备考辅导、论文指导在线报名预约绿码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