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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费:3万

学制:2年

方式:周末班

地点:湖北

武汉大学法学院,位于湖北武汉,于2003年获批国家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拥有11个硕士点、6个博士点,1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7年获批法学“ 双一流”建设学科。武汉大学法学学科源远流长,是中国著名的“五院四系”成员。

武大法学学科最早可追溯到1908年创办的湖北法政学堂。1911年辛亥革命后改为湖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1926年武昌中山大学成立,1928年改组成立国立武汉大学,法学院都是其中的重要院系。当时先后云集燕树棠、王世杰、皮宗石、周鲠生、梅汝璈等一大批著名法学家,办学声誉影响海内外。1979年恢复法律系,1986年成立法学院后,先后有著名法学家韩德培教授、著名刑法学家马克昌教授、知名民商法专家马俊驹教授、知名国际法专家余劲松教授、曾令良教授出任系主任和院长,现任院长是冯果教授。经过三十多年的恢复重建与发展,法学院已成为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一方重镇。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专业基础厚、创新意识强、适用范围广、综合素质高的全面发展、适应深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现代型、国际化金融尖端人才的需求的从事金融实务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二、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英语
民法学 外国民法与罗马法
知识产权法学 商法学
合同法学 侵权行为法学
物权法学 人格权法
婚姻家庭继承法 公司法学
金融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三、报名条件

1、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大学专科学历者可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不可申请硕士学位。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累积工作经验三年以上可申请硕士学位。

四、报名手续

具备上述报名条件者,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本人最后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件查验后归还)、标准二寸近期免冠蓝底登记照6张。免试入学。

五、学习费用

A、报名费RMB300元/人,教材及资料费2000元/人。

B、课程学习费RMB30000元/人。

C、申请学位人员论文指导及答辩费RMB8000元/人。

1、一次交清课程研修费30000元与教材资料费2000元(教材资料费、考试辅导教材费等)。正式开班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上课则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费用。

2、申请硕士学位一次交清8000元。

六、培养方式与证书

学制2年,双休日授课(每月一至两次),由武汉大学教授面授。通过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武汉大学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

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学员学位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全国外语(包括英、俄、法、德、日、西班牙、葡萄牙、阿拉伯语)及经济学科综合课(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考试,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由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授予法学硕士学位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在五年内通过有效,报考费用自理。校内必修课考试如有一门不合格,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不能申请学位,五年内未能通过全部课程考试者,失去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七、联系方式

咨询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13391639364(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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